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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3 点击量:

各学院党委: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之一,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为确保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5月30日—6月29日。

  二、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管理和教育。要组织毕业生党员与接收单位沟通,核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和自身所去单位名称,安排毕业生党员本人及时领取、签收介绍信,督促其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转交至所去单位党委组织部门,与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期提出转正申请。对于在离校期间预备期满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要求,按期转正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1、已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方式。对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如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2、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对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对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可按照“已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转接组织关系;对于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可向研究生院出具校内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通过校内组织关系转接的方式办理转接手续。4、出国、出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出国、出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可参照“暂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办理。对于要求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其组织关系保留在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出国、出境期间应经常性与学院党委保持联系,在办理保留手续时需向所在党组织递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三)改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方式。对已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毕业生党员,由其现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工作单位。未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应要求其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回原就读学院党委备案盖章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超过有效期或未备案的,组织部不再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办理方式。在有效期内遗失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需由原就读学院党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予以办理。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及回执办理方式。毕业生党员的党费应统一收缴到2016年6月份。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不超过90天,开出的落款时间统一为2016年6月30日。毕业生党员办理转接手续后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政挂号信反馈给原就读的学院党委并对回执拍照留存。各学院党委要负责查收,并将查收的回执联粘贴在存根处存档,于12月30日前提交校党委组织部。如在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三个月后,尚未收到回执联,学院应去电或去函接收该党员的党组织或党员本人查明情况,予以催办。

  三、工作步骤

  1、组织毕业生党员签订《湖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提示》(附件一),根据毕业生党员报到证去向或毕业生党员档案去向,统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经与毕业生党员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填写《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并在6月10日提交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邮箱(261529708@qq.com)。

  2、经党委组织部复核后,在6月12日上报签字盖章后的《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纸质版(须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经办人签字)和《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党员信息统计表(截止2016年5月31日)》(附件三)。

  3、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6月15日前集中组织编号、填写和向毕业生党员发放。

  4、安排专人在6月25日-29日间,到组织部集中办理对在组织填写过程中填写有误的或在离校前工作单位有变动需重新改派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年终基层党建考核,各学院党委要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认真核实学生党员信息,将毕业生党员名单与我校党员信息库内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严格规范地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要加强教育。各学院党委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组织观念。要教育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到工作岗位后继续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敬业奉献,开拓创新,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提示

            2、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

  3、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党员信息统计表(截止2016年5月31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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