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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4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寒假从2018127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寒假从2018127日开始到32日结束。33日—4日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35日(周一)正式上课。报到注册地点为各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将会影响奖助学金的发放。

二、延迟离校学生住宿办理手续

寒假期间因参加指导老师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研究生25日前不能离校的同学,请提前到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延迟离校审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离校前要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并在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需提前离校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开学时应按时到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必须提前来信、来电向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3、寒假期间要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校前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宿舍内不得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宿舍要切断所有电器电源插座;不留宿外来人员;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去危险和安全没有保障的地方;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遵纪守法,树立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4、寒假期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预防非法校园贷、传销、诈骗活动,不乘坐无安全措施的交通工具。

5、如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与学院辅导员、导师、研究生院老师、保卫处或洪山分局南湖派出所联系。保卫处值班电话:59750260,校园110027-59750110,洪山分局南湖派出所电话:88427200

祝同学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欢乐祥和的假期!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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