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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重申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重要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1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鉴于近期出现个别学院个别学生不配合执行防控工作要求,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存在瞒报迟报疫情信息的现象,现再次重申以下纪律:

疫情数据的背后就是群众的生命,就是政府的公信力。疫情数据不准确,误导决策,贻误战机,危害极大。疫情不明不准,要害死人。对于人命关天的疫情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切不可有丝毫马虎。在抗疫中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要从疫情数据真实性抓起。

1.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要求全体师生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杜绝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损坏学校良好形象的行为。

2.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信息状况,学生没有按时状态信息学院应在当天信息上报前完成核查并做好实时更新,严格落实“日报制”“零报制”,重细节抓落实,加强排查力度,注意心理疏导。若出现新增的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上报,应报尽报,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的现象。

3.若再次出现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的现象,按“从重、从快、从严”处理。若因培养单位不担当不作为造成,将报送学校按规定追责;若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将视情节给予取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层次等处理;若因学生不配合等个人原因造成,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入档案。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工作十六字要求,严格落实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坚定信念,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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