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鉴于近期出现个别学院个别学生不配合执行防控工作要求,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存在瞒报迟报疫情信息的现象,现再次重申以下纪律:
疫情数据的背后就是群众的生命,就是政府的公信力。疫情数据不准确,误导决策,贻误战机,危害极大。疫情不明不准,要害死人。对于人命关天的疫情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切不可有丝毫马虎。在抗疫中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要从疫情数据真实性抓起。
1.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要求全体师生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杜绝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损坏学校良好形象的行为。
2.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信息状况,学生没有按时报告状态信息,学院应在当天信息上报前完成核查,并做好实时更新,严格落实“日报制”“零报制”,重细节抓落实,加强排查力度,注意心理疏导。若出现新增的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上报,应报尽报,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的现象。
3.若再次出现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的现象,按“从重、从快、从严”处理。若因培养单位不担当不作为造成,将报送学校按规定追责;若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将视情节给予取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层次等处理;若因学生不配合等个人原因造成,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入档案。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工作十六字要求,严格落实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坚定信念,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