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要求,参评学位授予单位须编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现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2年)》及参评学位授权点的《湖北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予以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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