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的复试工作,经研究,我校MBA、MPA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24日(周日)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经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由研究生院对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置疑的证件,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三、复试人员的确定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初试成绩已达到2019年国家一区(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方具备我校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见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备注内容(考生可登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复试由笔试、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和体检四部分组成。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MBA:工商管理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MPA:公共管理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综合试卷一套(MBA:管理学、组织行为学;MPA:政治学、公共管理学)。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
3.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基础及表达能力。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校医院安排。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 毕业证书原件;
4.其他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6.两张1寸免冠登记照(体检表用1张,另1张备用)。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3月24日(周日) 上午9:00 | 1.考生报到并验证、缴费、领取复试表格、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报到、参加体检 2.面试 | 文科楼四楼 | 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 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 |
3月24日(周日)下午1:00 | 笔试 | 文科楼四楼 | 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 |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后总成绩。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总分×30%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考生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八、复试费用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2.交纳方式:湖北工业大学官方缴费平台(须在报到前一天完成网上缴费)
校园安心付-研究生报名缴费操作指引
(缴费链接地址:http://wpay.hbut.edu.cn:8081/bmqz/view/login.html )
Step1: 手机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我校官方收费平台—校园安心付,进入后输入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交好即可进入“待缴项目”页面,点击目前需要缴纳的复试费项目,可看到复试费的详情,点击左边圆圈选择好报考的院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Step2: 进入信息确认界面后,确认支付金额及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或者银联在线支付(推荐使用微信支付)。银联在线支付:根据提示依次填写银行卡号、预留手机号码等信息即可支付成功;微信支付:点击后直接进入微信官方支付页面,根据提示输入密码/指纹即可支付成功。
注:研究生复试费缴后,不再办理退款。
九、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办公地点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马老师 程老师 | 027-59750561 | 文科楼四楼404室 |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