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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7年工程硕士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1-18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程硕士第一阶段考试即全国统考“GCT”成绩已公布。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08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5组织2007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 凡附件一所附考生(可凭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以及符合工程硕士报名条件且2006 “GCT”有效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上、有学士学位的其他考生,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报名申请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
    2. 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上、有学士学位的考生,还须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受理持有2006年“GCT”成绩考生申请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三)。考生将相关证件及表格交研究生处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第二阶段考试费用的考生即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二、第二阶段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两部分。
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时间为两个小时,主要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各学院须将考试组织方案(含考试时间、地点、命题阅卷保密公正的组织保障等)和考试试题在考前一周交研究生处备案,以便学校统一检查、协调。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和业绩。各学院须成立5人面试小组,其中必须有1-2名该领域的企业专家参加。
 
三、考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我校第二阶段考试计划于2008年1月21日开始,至2008年1月25日前全部结束。
   
    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并告知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及其他注意事项。第二阶段的考试是本次工程硕士录取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
考试完毕后,各学院负责登录考生考试成绩,并将试题按工程领域分类、按准考证号排序整理,与考生相关证件及表格一起由各院系负责存档保存,以备评估检查。
各学院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考生第二阶段成绩报研究生处,然后决定是否录取。
 
四、考试地点
    第二阶段考试统一在湖北工业大学本部校区进行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以及其它有关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工作将于2008310日前完成。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27-88032273。
                            
 
附件三《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受理持有2007年“GCT”成绩考生申请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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