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招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招生 > 正文

2008年在职硕士第二阶段考试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3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中心):
    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09年2月21日~2009年2月22日组织2008年在职硕士(年前未参加复试人员)第二阶段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 凡附件一所附考生(可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查询)以及符合在职硕士报名条件且2007“GCT”有效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上、有学士学位的其他考生,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报名申请参加在职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中职硕士不接收调剂)。
    2. 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三)。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上、有学士学位的考生,还须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受理持有2007年“GCT”成绩考生申请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表》(附件四)及《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相关证件、表格及第二阶段考试费用交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整理好相关表格及第二阶段考试费用后集中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向招生学院核发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考生到招生学院领取准考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二、第二阶段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两部分,按照领域集中组织考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主要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各领域所在学院须将考试组织方案和考试试题在考前一周交研究生处备案,以便学校统一协调、检查。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和业绩。各领域所在学院须成立5人面试小组,其中必须有1-2名该领域(专业)的校外专家参加。
三、考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我校第二阶段考试于2009年2月21日开始,各学院(中心)于2009年2月21日上午、2009年2月22日组织面试,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下午为学校统一组织笔试。
    请各招生学院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并告知其它注意事项。第二阶段考试是我校在职硕士录取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中心)务必认真组织。
    考试完毕后,研究生处负责统一阅卷。
四、考试具体地点及时间
    第二阶段考试统一在湖北工业大学本部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以及其它有关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工作将于2008年3月13日前完成。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27-88032273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GCT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名单(查询)

CopyRight © 2022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