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2013级新生朋友:
201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方便新生顺利报到入学,请各学院(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到时间:2013年4月8日~4月12日;4月15日~4月19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报到的学生,须经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后,将申请书交至研究生处,经批准后可以暂缓一周。
我校将依据学生报到缴费时间注册学籍,逾期不报者将顺延培养过程、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时间,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到流程:
序号 |
流程 |
负责部门 |
地点 |
联系方式 |
1 |
领取报到表及缴费通知单 |
研究生处 |
行政楼118室 |
59750158 |
2 |
缴费 |
收费管理科 |
北区邮局旁 |
59750194 |
3 |
学生凭报到表和缴费发票到培养学院报到;各培养学院须为学生提供教学培养资料 |
各培养学院 |
见附件1 |
见附件1 |
4 |
领取录取通知书、交报到表 |
研究生处 |
行政楼118室 |
59750158 |
三、具体工作内容
(一)主管学院须完成的工作:
主管学院应通知学生按时报到缴费,协助合作单位及培养学院(中心)做好协调、教辅等工作;
(二)培养学院(中心)须完成的工作:
培养学院(中心)应登记好新生的联系方式,并为报到学生提供以下资料:
1.本领域(专业)的培养方案;
2.培养流程(2013级新生3年的教学计划);
3.培养方案中设置课程的课件(须注明授课教师及其联系方式)等材料;
4. 以领域(专业)划分的硕士生导师名单;
5. 协助学生确定导师,完成培养计划;
6.将“论文撰写规定”、“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及论文答辩工作流程”等材料(电子档)分发给学生。
(序号1~4的材料请于2013年4月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序号5的材料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三)报到学生须完成的工作:
1.确定导师;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上交培养学院;
3.领取上述教学培养资料。
四、有关说明
对于确有困难不能来校报到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费用汇往学校指定帐户,由主管学院到“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结算中心”核实,并凭缴费发票到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办理相关手续。
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汇款指定帐户: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市分行)东湖支行
帐 号:8741 2022 2401 0100 8396
户 名:湖北工业大学
特别提醒: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工程硕士学费”或“中职硕士学费”字样!
报到结束后,请各主管学院协助培养学院做好教辅等工作,培养学院(中心)切实加强培养环节的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培养质量,不断推动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