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方便新生顺利报到入学,请各学院(中心)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到时间:2014年4月14日~4月18日;4月21日~4月25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报到的学生,须经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后,将申请书交至研究生院,经批准后可以暂缓一周。
我校将依据学生报到缴费时间注册学籍,逾期不报者将顺延培养过程、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时间,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到流程:
(一)网上缴纳学费者:
序号 |
流程 |
负责单位 |
地点 |
联系方式 |
1 |
|
收费管理科 |
北区邮局旁 |
59750194 |
2 |
凭学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用户名密码均为学号
|
学生本人 |
/ |
/ |
3 |
研究生院核实学费缴纳情况后,统一邮寄录取通知书及发票 |
研究生院 |
科技楼211 |
59750158 |
4 |
学生联系培养学院,按要求进行教学培养 |
学生本人;各培养学院 |
见附件 |
见附件 |
(二)到校缴纳学费者:
序号 |
流程 |
负责单位 |
地点 |
联系方式 |
1 |
凭本人学号等信息缴纳学费 |
收费管理科 |
北区邮局旁 |
59750194 |
2 |
领取录取通知书,凭姓名及学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
学生本人;研究生院 |
科技楼211 |
59750158 |
3 |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院报到,按要求进行教学培养 |
学生本人;各培养学院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注:所有2014级新生必须在2014年4月25日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四、具体工作内容:
(一)主管学院须完成的工作:
主管学院应通知学生按时报到缴费,协助合作单位及培养学院(中心)做好协调、教辅等工作;
(二)培养学院(中心)须完成的工作:
培养学院(中心)应登记好新生的联系方式,为报到学生提供以下资料(第二阶段测试已提供以下材料的单位无需重复提供),落实教学培养工作:
1.本领域(专业)的培养方案;
2.培养流程(2014级新生3年的教学计划);
3.培养方案中设置课程的课件(须注明授课教师及其联系方式)等材料;
4. 以领域(专业)划分的硕士生导师名单;
5. 协助学生确定导师,完成培养计划;
6.将“论文撰写规定”、“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及论文答辩工作流程”等材料(电子档)分发给学生。
(序号1~4的材料请于2014年4月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序号5的材料请于2014年4月2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三)报到学生须完成的工作:
1.完成网上注册,确保个人信息无误;
2.确定导师;
3.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上交培养学院;
4. 领取上述教学培养资料;
5. 按要求参加教学培养。
报到结束后,请各主管学院协助培养学院做好教辅等工作,培养学院(中心)切实加强培养环节的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培养质量,不断推动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