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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2020年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5 点击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加分(加分后达到国家基本要求A类复试线)和照顾(达到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基本要求复试线)政策的考生,于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请初试加分

  (一)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所需材料

①申请书(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加分项目、联系方式、落款签名)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相关项目服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须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退役士兵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

二、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申请条件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所需材料

①申请书(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申请理由、联系方式、落款签名)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证明④户口本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三、材料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于4月30日前发送至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gdyjszb@163.com,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编号+姓名”,邮件主题为“加分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收到考生材料后,学校研招办将根据教育部政策审核考生加分资格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或执行相关政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上述资格。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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