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研究生2015-2016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2 点击量:
关于我校研究生2015-2016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 2015/2016学年学校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寒假工作和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学生寒假从2016年1月16日开始到2月25日结束。2月26日(周五)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2月27日(周六)、2月28日(周日)进行冬季学期实践活动总结,2月29日(周一)正式上课。
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地点为各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2月29日前将学生返校报到情况报研究生院。
二、留校住宿学生办理手续
1、凡1月18号以后不能离校的同学,请于1月13号之前到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留校审批手续。各研究生辅导员在1月15号前将留宿统计汇总表传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以便学校宿管中心统筹安排。
2.贵重物品和电脑带回家或寄存。学校宿管中心指定存放点(东区4号楼东值班室;北区10号楼227室)。
三、假期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放假前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的登记,严格执行学校的放假时间。
2、要严格请销假制度。需提前离校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并请假。未经导师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批准,研究生不准提前离校。开学后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必须提前两天来信、来电向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3、研究生在放假期间要注意安全:离校前要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确保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留校学生不得违章用电,离开宿舍要将所有外接电器和电源插座拔掉;不留宿外来人员;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去危险和安全没有保障的地方;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遵纪守法,树立研究生的良好形象;出现任何突发问题应及时与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保卫处联系。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假期值班安排,确保能处理公务。寒假值班的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值班安排表于15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党委。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6年元月12日

CopyRight © 2022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