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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0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9-08 点击量: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励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积极性,0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之间)选择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06级硕士研究生在入学三周内完成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
    二、入选0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该同时满足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1.具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2.近三年主持过科研项目,目前有一定的科研经费;
    3.年龄限制:男导师不超过58岁,女导师不超过53岁(身体状况好且科研项目多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指导06级硕士研究学生数量超过1人的导师,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原则上还应该主持有在研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纵向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每个导师指导本届硕士研究生最多不超过5人以下(含5人)。
    四、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应该向博士点学科、重点学科及承担科研课题多的导师倾斜。
    五、本次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以学院为主体具体操作。请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稳妥地做好0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六、各学院请将0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结果,于2006年10月31日前报研究处备案。
    七、硕士研究生经双向选择程序确定指导老师后,随导师进入相关系、所或研究室,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研究,并参加相关学术活动。
    八、本通知只适用于应届统招的0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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