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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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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次评选的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已申报过第三届的参评者不得参加第四届的申报。

评选条件按照《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一)

二、材料报送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二),word格式,文件名:推荐表+10500+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word(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三),excel格式,文件名:10500+学院名.xls;

   3.《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以下简称成果陈述,具体内容见附件四),word格式,文件名:成果陈述+10500+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word;“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是指:参评者须将实习实践期间的内容、成效等进行凝练,以讲述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参评者入选表彰名单,“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将作为优秀成果的宣传推介材料。

  4.请各学院将以上3项的材料电子版打包,于2016年11月25日(周五)前发至邮箱274257790@qq.com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上报名单,并于112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指委组织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是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促进企业了解、参与和支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学院给予高度重视将本次申报作为一个宣传学院、总结培养经验的契机,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莉(研究生院) 027-59750158。

 

附件1 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doc

附件2 推荐表 10500+工程领域+申请者姓名.doc

附件3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学院.xls

附件4 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 10500+工程领域+申请者姓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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