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本学期教学稳定运行,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及本学期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要求,现对部分教学活动调整如下:
1、4月3日至5日(第5周周六至第6周周一)清明节放假调休,届时全校停课三天。
2、4月9日至11日(第6周周五至周日)我校举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号楼、3号楼将作为考场,9、10日全天及11日白天停课,11日晚上NI节照常上课。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广大师生,并提前做好教学安排,需要补课的教师请到各学院教学办(专业课)、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共课)办理手续。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