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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大研[2019]8号 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自命题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28 点击量:

 

湖工大研〔2019〕8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自命题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自命题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27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自命题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自命题考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及以人为本等基本原则。

二、组织工作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自命题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加强复试自命题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等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

(二)培养学院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院(系)复试自命题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工作。

(三)外语听力试卷命题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

专业课命题工作在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专业学科点的负责人具体实施。

(四)学科点负责人可成立2人以上命题小组,学科点负责人任组长,其成员应由本科目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担任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

(五)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或其中一部分)考试科目的命题,不得同时参加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科目命题工作。

(六)命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命题要求

(一)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考核及面试考核等。自命题需建立复试试题库每类试题应出至少两套质量相当的试题使用A、B卷。

(二)复试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试题应反映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并能够测验考生掌握知识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应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三)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

(四)试题均以100分为满分。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题的分值必须在试卷上注明。

(五)试题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

(六)命题工作原则上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计算机上完成,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不得将试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不允许命题教师将试卷交给他人打字或他人转交,应在规定的时间将试卷交给指定的试卷接收人。

(七)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进行认真审核,防止出现差错。审核由科目命题组组长负责,对试卷内容的政治性、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试卷结构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审核后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应分别封装,外语听力试卷由研究生院负责人在机密室保管,专业课试卷由各单位放在指定位置保管。试卷应于开考前启封,标准答案在阅卷时启封。

四、试卷印制、封装与交接管理

(一)研招办的工作人员和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为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指定人员。

(二)试卷的印刷和封装由指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共同完成。

(三)试题印刷完毕,按要求完成封装并清点无误后,于当天送机要保密室,废纸立即销毁。在试题印刷、封装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

(四)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严防发生泄漏试题的事故。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以对考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五、评阅卷管理

(一)评阅人由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评卷教师,不能参加当年该学科专业的评卷工作。

(二)评卷时按命题时确定的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须统一标准。

(三)评卷教师在阅卷时一律使用红笔评阅,记分要准确、工整,如有改动,应由更改人签字,严禁涂抹。

(四)评卷教师及评卷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向考生或外界泄漏评卷情况;不得对照笔体或查找记号进行评分;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的成绩。

(五)试卷评完后,阅卷人必须签署姓名。统分、登分、复核无误后立即封卷,成绩交付使用。

(六)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六、评卷保存

按保密原则由研究生院统一将试卷封存机要保密室。

七、保密纪律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试题保密纪律,凡违反规定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年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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