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研〔2019〕7号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已经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19年3月27日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成员由研究生院和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各学院党委负责本院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集体开会研究招生录取工作;
(二)复试过程的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人数。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工作方案(办法)。复试工作方案(办法)涉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监督、复议、组织管理等,复试工作方案(办法)经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公布公开。
4.命题工作。自命题各科目必须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院严格审核,命题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5.政策业务培训。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培训,明确行为规范,宣传政策、业务、纪律等。
6.复试组织过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现场秩序井然,有候考室、带队(引导)人员、场所指示清楚,工作人员佩戴标识。
7.笔试。笔试监考老师2名以上;每一科评卷老师2名以上;评卷工作集中封闭在有录像的标准化考场进行,评阅试卷结束后现场集中封存。
8.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复试工作人员全面履行《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5人以上;复试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9.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监督检查形式
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巡视。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清单监督检查表》(见附件。)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清单
监督检查表》
附件 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清单监督检查表
项目 |
项目 |
内容及规范 |
责任部门(单位) |
监督检查情况 |
组织机构 |
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
人员构成、工作进展情况,是否集体开会研究招生录取工作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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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督查 巡视组 |
构成是否合理,开展工作情况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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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 |
复试方案 |
内容是否涉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监督、复议、组织管理等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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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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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布公开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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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工作 |
是否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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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业务 培训 |
是否制订了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 |
研究生院 |
|
是否对所有复试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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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组织 过程 |
复试全程是否录音录像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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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现场秩序是否有序(是否有候考室、带队人员、场所指示是否清楚、工作人员佩戴标识等)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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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试 |
监考老师是否有2名以上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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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是否集中封闭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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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科评卷老师是否2名以上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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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是否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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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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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
是否统一制订了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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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是否5人以上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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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成员是否现场独立评分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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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时间是否20分钟以上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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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记录是否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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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工作 |
调剂办法 |
是否报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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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否包含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调剂开通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内容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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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咨询 答疑 |
网上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对外公布,是否有人负责回复 |
研究生院、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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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 |
招生计划 |
是否超出下达计划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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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是否进行审查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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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公示项目 |
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年度分专业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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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生名单(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加分情况说明)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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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名单(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专项计划、加分情况说明)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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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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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拟录取名单公示是否少于10个工作日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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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检查人: 时间: |
整改情况: 单位责任人: 时间: |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