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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提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6 点击量:

毕业生党员:

你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你毕业时需携带的重要材料之一,因为它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要求,将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为确保你的组织关系顺利转接,离校前请务必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

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准确称呼→到学院(部)党委登记党员组织关系去向→学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发放给个人携带→个人仔细核对→凭介绍信到单位办理转入→个人督促寄回回执。

2.离校毕业生党员请务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将要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信息,准确了解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和所去单位称谓,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出现组织关系无法转接进而导致党员身份不能认定的情况发生,核准的转接信息务必及时向学院(部)党委专门负责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3.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填写有错误需要更改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院(部)党委反映,经备案盖章后由所在单位负责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人员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更改手续。

4.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须向学院党委和党委组织部报告,做出书面说明,由所在学院(部)党委对介绍信遗失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5.个人亲自办理。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必须亲自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报到,办理转入手续,特殊情况通过机要和特快专递邮寄,应要求收件人亲自查收,负责邮寄的党员同志必须保留好邮寄存根以便备查。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过期自动失效。

6.在有效时限内及时“落户”,逾期自动失效。在省内外工作、学习或托管的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于工作、学习或托管单位立即落户。工作单位暂未确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党组织。

7.组织关系“落户”后,及时寄回“回执联”。毕业生党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履行义务的原则在组织关系落户后及时将回执联传真或寄回所在学院(部)党委(省内要求一个月以内寄回,省外要求三个月以内),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本人也应对转接成功的“回执联”拍照留证。转接成功的“回执联”如未传真或寄回所在学院(部)党委,将不能认定组织关系被转接成功。

8.工作单位变更或修改等必须在三个月内回校修改。若因工作单位变更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地点有误等原因,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三个月内)持介绍信回校更改,过期将无法进行修改。

9.留校工作和继续在本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由学院(部)党委在《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中注明该生将去具体学院或单位名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留校工作或读研,不需要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 通过校内组织关系转接的方式办理转接手续。

预祝全体毕业生党员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6月1日

   我已经认真阅读《湖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提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同时我已知晓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的影响或后果,如有延误,将接收所在党组织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规定实行的处理。毕业后,我将按照《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工作,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毕业生党员签名:          

(此件一式两份,分别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和院党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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