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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研究生“三助”岗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2 点击量: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研究生“三助”岗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湖工大研〔2016〕2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的设置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研究生“三助”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

1.助研岗位:指研究生协助导师或在课题研究中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具体要求由研究生导师和课题负责人确定。助研岗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和相关课题组提供。原则上对每一名全日制脱产研究生都应该设置助研岗位,对不设助研岗位的导师,学校将调减该导师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本次岗位征集不包括助研岗位。

2.助教岗位:指研究生承担相应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协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只能承担低于本人学历层次的辅助教学工作。具体要求由设岗单位确定。助教岗位由各教学单位和实验室(中心)提供,由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承担,岗位数不超过资格人数的10%。

3.助管岗位:指研究生承担学校有关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助管岗位由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主要由一年级及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承担,岗位数由研究生院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经费核定。

二、岗位数核定

学校根据各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教学工作量、学校“三助”经费预算等情况核定“三助”岗位数量。其中助研岗位数,由导师和课题组提供,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均要承担;助教和助管岗位数,根据经费预算情况,初步核定指标不超过160人。

三、岗位津贴与工作量

1、岗位津贴。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研究生参与程度发放,学校鼓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课题经费情况和研究生的贡献增加助研津贴的支付额度。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支付,每生每月300元。

2、工作量。助研岗位工作量由导师或课题组设定。助教岗位每月工作量为32学时左右;助管岗位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

四、岗位管理和聘用程序

1、助研岗位的管理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及其个人情况填写申请表,与导师或课题组签订聘用协议。

2、助教和助管岗位的管理由研究生院和用人单位负责负责。

(1)研究生院及时发布助教、助管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时间、任职条件等岗位信息。

(2)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及其个人情况填写申报表格。

(3)聘用单位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并公示聘任结果。

(4)受聘研究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研究生院,经核定后在研究生院网上发布聘用信息。

五、岗位考核

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者课题组考核,助教岗位由设岗单位负责人或课程主讲教师考核,助管岗位考核由设岗单位考核,考核结果设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由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集中报研究生院。

六、岗位设置申报

1.学校各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交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设置申请表,提交申请表时间为2月28日前。

2.研究生院核定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情况后,与用人单位共同开展研究生“三助”选聘工作。

3.联系方式。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院(行政楼B-103),电子版发到邮箱:10897203@qq.com 联系人:余新明

联系电话:59750156。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表.xls

      2、《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研 究 生 院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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