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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具有2007年GCT成绩考生的重要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11 点击量:

有关考生:

    按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通知,凡符合2008年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的具有2007年GCT成绩的考生,若申请参加培养单位第二阶段考试,须由培养单位按照学位办〔2008〕3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除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还需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培养单位存档,一份寄送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下载)

    2.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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