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自2005年开始,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经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7年继续开展第三届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一)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材料具体要求
1.《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pdf格式,文件名:T+培养单位代码+工程领域名称+参评者姓名.pdf。
2.《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三),excel格式,文件名:T+培养单位代码.xls。
3.《事迹介绍》(附件四),一式两版,分别为word、pdf格式,文件名:T+培养单位代码+参评者姓名.doc(pdf)。
4.工作现场照片,jpg格式,800万以上像素,文件名称:T+培养单位代码+参评者姓名.jpg。
上述四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T+培养单位代码。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一(工作单位需要签字、盖章,培养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办理),附件二、附件三和工作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后,统一向行政楼B107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4257790@qq.com(联系电话:027-59750158)。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6日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