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开展了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确保项目成效,现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一)中期检查:对2019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结题验收:对2018年以前未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本年度需进行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教改实践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三)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给予缓拨、停拨资助经费,直至终止项目处理。
三、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
(一)本年度需进行结题验收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
项目结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项目主持人按项目申报计划完成了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②教改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成果,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预期成果相符;③经费开支合理合规;④教改成果符合《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湖工大[2017]13号文)中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相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3或4),并提供支撑材料:教改项目申请书、立项批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成果立项基础、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教学实践、推广与应用、特色与创新、问题与不足等,5000字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以及媒体对该项目的有关报道;成果形式为软件系统的需提供相关数据光盘;成果为教材的需提供出版书籍一套;效果评价(学生、学校、同行、社会等)、各类证明、批复文件、相关荣誉证书等装订成册。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专家(专家组5或7人,组长为校外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人)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并给出书面意见(附件5),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整理材料。
(四)申请验收的教改项目成果验收未能通过或逾期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由学校撤销项目并予以通报,项目组所有成员自当年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下一轮教改项目的立项数量予以限制,并在当年年终考核中扣除对应学院的绩效分值。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报告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并附支撑材料各一式二份。报送材料时,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文件袋外贴上项目中期检查/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各学院应对本单位项目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论证,并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并于2021年5月17日前提交研究生院:行政楼B107室,联系人:杨老师 027-59750158,274257790@qq.com 。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