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 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工程伦理》正式纳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贯彻全国工程教指委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校拟开设工程伦理课程。现向全校征集《工程伦理》课程任课教师2-3名。课程信息及任课教师申报要求如下: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工程伦理; 授课对象:专业学位研究生
课程学时:32学时; 课程学分:2学分
二、任课教师申报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能为人师表,具备4年以上教学经验。
2.职称一般应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根据需要,也可由教学效果好、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3.有伦理学学科背景或工程学学科背景。
三、任课教师申报方式
1.教师自愿申报;2.学院推荐申报。
请申报教师填写“《工程伦理》研究生课程教学任课教师申请表”(附件一)交学院,学院审核教师基本资质后,汇总(附件二)于5月17日17:3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B107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158。
四、其它
经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后,拟担任《工程伦理》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者,建议参加全国《工程伦理》课程骨干教师师资高级研修培训。培训费用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承担。
附件1.《工程伦理》研究生课程教学任课教师申请表
附件2.《工程伦理》研究生课程教学任课教师申请汇总表
附件3.《工程伦理》教学大纲
附件4.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十二期全国高校《工程伦理》课程师资高级研修暨教学研讨项目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0日
点击下载关于《工程伦理》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