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名考生放弃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根据《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5号)、《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9号)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博士研究生招录资格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方面考核,决定递补录取考生朱丹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6月28日—7月11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59750034
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7-59752000 地址:行政楼B座101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表(递补录取)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公布为拟录取结果,实际录取结果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凡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