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硕士招生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及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3-11 点击量:

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为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前相关工作我校将对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符合相关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说明:申请享受初试加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规定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和招生单位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一、初试加分政策

(一)申请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书(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加分项目、联系方式、落款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相关项目服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项目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等;退役士兵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二、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申请条件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书(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申请理由、联系方式、落款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定向就业单位证明和定向就业合同(单位须与报名系统中一致);

4.户口本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三、材料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于3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hgdyjszb@hbut.edu.cn,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照顾政策)+考生编号+姓名”,邮件主题为“加分申请(照顾政策申请)”。

收到考生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部门审核情况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执行加分或照顾政策。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对于审核通过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最终能否进入复试,以加分后是否达到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复试线为准;

4.如本通知内容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27-59752000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CopyRight © 2022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