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办法制订及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三)招生学院负责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按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纪律监督),制订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审核推免生材料并组织安排复试,确保工作程序规范、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二、接收类别、专业及人数
2026年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接收专业具体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表》。
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不超过当年硕士招生计划总数的50%,接收直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20%。
三、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符合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直博生除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外,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5年9月18日—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先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完成后,考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6.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信(直博生须提供);
7.其他有关材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2026推免生+姓名”,发送至学院招生工作人员邮箱。
(三)发送复试通知。招生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组织复试考核。招生学院对同意复试的考生及时组织复试考核,复试根据学院工作实施细则安排进行。
(六)考生确认录取。根据复试考核的结果,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核安排
(一)复试组织。复试一般为综合面试,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外国语水平测试等方面内容。复试方式可为网络远程或现场复试,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根据需要确定。
(二)各招生学院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考核具体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等方面,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及时公开。
六、奖助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学制年限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报考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并录取的考生,除以上奖励政策外,还可享受校企联合卓越人才奖学金等专项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贴等政策,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七、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四)推免生体检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五)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直博生学制5年,入学注册后即为博士生身份,享受博士待遇,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直博生入学2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培养单位认定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如符合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可按规定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详情可查阅《湖北工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本办法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 邮箱:hgdyjszb@hbut.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 027-59750036 邮箱:dc@hbut.edu.cn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座111室)
邮政邮编:430068 联系电话:027-59752000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hbut.edu.cn
各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s://yjs.hbut.edu.cn/info/1010/83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