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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温馨提示

作者:研究生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11 点击量: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初试)将于2024年12月21至2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调整状态,潜心备考。考前,请考生调整好心态,安心备考。考试期间,正值深冬季节,天气寒冷,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请加强健康管理,以良好身心状态赴考

二、及早出行,按时赴考。开考15分钟后未到达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请提前熟悉赴考行程、考点和考场位置,考试当天还要考虑交通拥堵和天气情况,及早出行,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考点有相关要求的,以考点通知为准)到达考点,为安全检查、入场身份核验等入场环节预留充足时间。

三、接受检查,平安参考。请细心保管好自己的考试证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进行身份核验,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以及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请服从考点管理,安检前自觉将违禁物品上交并存放到指定区域,考后方可取回。入场考试前须经智能安检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两次安检。

四、遵守纪律,诚信应考。我省研考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视频录像回放认定,考场实行实时智能巡查,任何作弊行为均可被人工智能识别,请各位考生规范考试行为考生将计算器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的,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等行为属考试违纪,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携带文字资料(含涂改准考证或在准考证上书写考试相关文字材料)、电子存储设备或者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代替或者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提高警惕,谨防诈骗。切勿轻信各类培训机构、助考中介通过各种方式散布所谓的“真题”“答案”“包过”等以非法敛财为目的欺骗性信息和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在朋友圈、贴吧等互联网平台上随意发布未经核实的涉考信息。发现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可向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各地教育考试机构举报或寻求帮助,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举报受理电话:027-68880351。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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