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新生:
2017研究生录取审核已完成,录取结果请考生进入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录取查询系统”(网址:http://yjs.hbut.edu.cn/)进行查询。为方便各位新生办理入学报到的各项手续,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请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
一、录取通知书的领取与发放
1.领取、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对象指通过教育部录检合格的考生。本次领取材料包括人事档案调档函、政审表、报到须知。其中人事档案调档函由考生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以便办理档案转接事宜,政审表在报到时上交。
2.领取、寄发工作安排如下:
①录取查询中备注为“请于6月5日上午到我校科技综合楼西门领取本人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于6月5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直接来学校领取。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工业大学科技综合楼一楼西门领取。为快捷准确领取录取通知书,请牢记自己的研究生学号最后四位数字。
②录取查询备注中标注为“6月9日通过快递寄出,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快递查询单号”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随后几天内通过快递寄出,届时我们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快递查询码。这部分考生也可来校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但代领人须同时携带被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自己的身份证。
二、报到须知
1.报到时间
新生(指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到我校报到时间预计为2017年8月底或9月初,确切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学校在火车站设新生接待站及直达学校的班车。
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确因特殊原因,如急病(须附医院证明),交通受阻等,可向所在学院书面请假,假期不超过两周。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资格审查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来校时须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政审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并取消入学资格。
3.户口迁移
①全日制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若需转户口,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栏一律填写: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其中武汉市【含远城区】学生不转户口。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相同;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年月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号一致,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条章(也可打印)。入学当年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以后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②非全日制学生:按上级的政策规定办理。
4.人事档案
①全日制学生:须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及时调转档案。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政寄至“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丁老师”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邮编:430068,电话:027-59752000),档案上请注明“2017级硕士研究生档案”字样,自提档案的同学在报到时交研究生院。2017年9月底前档案未到校者,根据规定,不得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人事档案包含党团组织档案材料,随人事档案一并转来。
②非全日制学生:档案转入学校实行自愿原则,办理方式同上。
5.组织关系
①全日制学生: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抬头单位填写“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抬头单位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接收单位一律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请保管好介绍信,到校报到后将介绍信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其中录取到机电研究设计院的将介绍信交到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②非全日制学生:档案转入学校的同学,组织关系一并转入学校,办理方式同上。
6.定向生、委培生不转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管理办法依照《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湖工大研〔2017〕2号)文件及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8.请准备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6张。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等为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为避免意外遗失,建议新生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复印留底。
9.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在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网站的“网上交费平台”中缴纳,网址:http://cwc.hbut.edu.cn/,或到校财务处收费科缴纳。学费按年度缴纳,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专业1.8万/年、公共管理1.6万/年、其它专业0.8万/年。申请校内住宿的研究生按学年缴纳住宿费,交费标准为1320元/年。
10.最后提醒广大新生,赴校途中要注意安全,谨防证件钱物遗失或被盗。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