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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0 点击量:

我校部分专业现继续接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为做好复试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17-18日进行复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原则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详见“复试考生的确定”)。

2.复试考生报到时由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参加“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

4.原则上一名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3.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1.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及调剂生需达到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具备我校复试资格:

2.符合“双少生”、 “2018村官”、“201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201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2018汉语教师志愿者”、“2018三支一扶”政策的考生,需达到国家A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所有专业学位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生。复试分数线:MBA/MPA专业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85分及以上;理学(07)、工学(08)、农学(09)类专业初试总分须达到200分及以上;其他专业初试总分须达到300分及以上。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时到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自行向校外调剂。

四、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4.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5.调剂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及何时复试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测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试五部分组成。复试笔试科目见《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备注内容(考生可登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1.笔试,满分100分,在各学院进行,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艺术类考生需自备画板和作图用笔等基本工具。

2.面试,满分100分,在各学院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给出评语和分数。研究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留存3年。

3.英语听力测试(含小语种),满分100分,笔试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于16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将公布考场地点、座位)。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校医院组织实施。

5.心理素质测试由研究生院和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及测试地点见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栏(于16日公布测试时间、地点)。

六、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由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面试用)。

5.两张1寸免冠登记照(体检表用1张,另1张备用)。

(二)时间安排

 

 

 

 

4月17日(周二)

上午8:30—11:30

考生到学院报到并验证、缴费、领取复试表格、复试凭证

各招生学院 见《各学院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

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

4月17日中午

12:30—13:30

英语听力测试(含小语种)

详见4月16日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栏安排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4月17日(周二)

14:00后分批进行

心理素质测试

详见4月16日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栏安排

考生带身份证及凭证

4月17日(周三)

全天

体检

校医院

考生带身份证及凭证

4月18日(周三)

专业课笔试

见各学院公告

4月18日(周三)

面试

4月18日(周三)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注: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在复试表上选择学习形式:脱产或非脱产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也可视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八、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英语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计算公式: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30%

加试数学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须合格)作为是否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录取原则

(一)在各自学院的每个一级学科内,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全日制复试研究生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数,在考生同意且有对应专业的情况下,可录取为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录取时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在相同一级学科(专业)内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十、复试费用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2.交纳方式:湖北工业大学官方缴费平台(在16日下午网上缴费)

校园安心付-研究生报名缴费操作指引

(缴费链接地址:http://wpay.hbut.edu.cn:8081/bmqz/view/login.html)


注:研究生复试费缴后,不再办理退款。

十一、各学院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办公地点

机械工程学院

老师

02759750403

机电楼3楼314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老师

02759750434

机电楼2楼224室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老师

02759750455

生化楼4楼H423室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老师

02759750467

生化楼4楼H426室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老师

02759750504

土建学院新楼4楼417室

计算机学院

老师

02759331738

科技综合楼4楼406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

老师

02759750561

文科楼B座4楼402室

外国语学院

老师

02759750581

文科楼B座10楼1003室

理学院

老师

02759750597

科技综合楼7楼705室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老师

02759750965

教2一楼职师院科研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各组织复试单位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试成绩等信息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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