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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湖北工业大学报名现场确认点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2 点击量: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报考点2018年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的安排与要求公告如下:

1、时间:2017年11月8日-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校大学生活动中心

3、流程

一、验证(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查验身份证件

1、二代(或三代)身份证;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页)

二)、查验学籍、学历证件

1、应届生

①《学生证》(原件);②《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封面、照片页);

③《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打印)

2、往届生

《毕业证》(原件);②毕业证复印件;

《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打印)

④其它证件

*户口为武汉市的:《武汉市户口簿》(含孝感、咸宁地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封面、相关页)

*非武汉市户口的:1、《湖北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封面、相关页);2、《武汉市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页);3、武汉市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3、其它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因证书已存档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部门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等同原件使用

应届自考生:《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

③应届网络教育本科生:《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④国外文凭:国外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其它事宜

报考MBA、MPA专业的考生的学历要求:专科生5年(2013年9月1日之前毕业)、本科生3年(2015年9月1日之前毕业),资格不够的不予通过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应出具《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已在做学历认证报告但报告还未拿到的,考生出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回单,并书面承诺在12月8日之前取得报告并交校研招办核验,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其中,属于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公安部门的信息变更证明,并核实本人毕业证、身份证。

属于本科入学信息中身份证号错误未更正,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本科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学籍证明,并核实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属于其他情况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提供证实认证报告和考生身份为同一人的关联材料。

2017年6月份毕业的省内自考生,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学历认定书。

考生因二代(或三代)证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身份证信息或持临时身份证的,须要求其出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于12月8日之前到校研招办采集身份证信息,逾期无效。

地点:行政楼B座102室,电话:027-59750167

军人考生尚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须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

④如对考生的出示的证件有疑问,本考点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证明。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报考的,立即暂扣其所持身份证,并通知并移交公安机关

⑤未在研招网上交费为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交报名费。网报结束前取消报考信息的,报考费由研招网统一退;已经缴费但是没有按期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退;

⑥本考点不接受考生补报名。

二. 现场照相

考生本人凭考《身份证》现场照相。

三、领取《报名情况登记表》

照相结束后领取《报名情况登记表》2张。

四. 上交《报名情况登记表》

在《报名情况登记表》正反签名,交收表处一份,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现场确认程序完成。

4、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6、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7、考场可携带文具要求

根据考试院规定,今年我校考点不再统一订购考试文具,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以下要求自行携带文具:“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3支; 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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