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一区国家线,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
7.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8.我校不接收校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可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通不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志愿会被锁定,我校设置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志愿锁定期满后,如没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以选择修改调剂志愿填报其他学校。
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我校也会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招生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4.调剂系统以短信方式将复试通知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码上,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不确认者取消资格。
5.遴选调剂考生的过程中,如考生修改了申请调剂我校的志愿,视为主动放弃。
6.我校根据相关专业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7.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待录取”状态,补录其他考生。
8.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安排按照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四、培养方式及学制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3年学制培养。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学生可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完成学业学习、实践、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学习期限3~5年。
五、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会计专硕1.5万/年,艺术设计、机械(工业设计工程)专硕1.2万/年,其它专业0.8万/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专业为2万/年,公共管理专业为1.6万/年,会计专硕2.3万/年,金融专硕1.2万/年,艺术设计、机械(工业设计工程)专硕1.5万/年,其它专业1万/年。
六、奖助政策
1.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无固定工资收入,非定向类别)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0.6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分别为1万元/人/年、0.6万元/人/年、0.3万元/人/年。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专项奖助金、研究生“三助”等奖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
2.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需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3.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七、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含联系方式)
湖北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点击打开)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0日